湖北省副省長郭有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。他主政宜昌12年,用4年時間將宜昌的GDP從1000億元做到2000億元以上。得知郭有明出事後,有位老領導在日記里寫下了“GDP害死人”(12月10日《新京報》)
  GDP沒有任何罪過,衡量一個社會的經濟發展水平,總要有一個標準,沒有GDP或許就有了其他的說法。說到底,一切的發展,基礎還是要靠GDP。錯了的不是GDP,而是不正確的考核辦法。而是分不清我們需要什麼樣的GDP。
  郭有明的落馬,是因為他在工作中忘記了自己是誰,忘記了自己為了誰,忘記了自己代表誰。他在工作中與商人勾肩搭背,進行權錢交易,幫助不法商人侵害公眾的利益,這和GDP有關係嗎?
  當然,在郭有明的經歷中,他確實很多時候是為了GDP在奮鬥。但是,即使這樣害了他的也不是GDP,而是他個人錯誤的政績觀。不錯,以GDP論英雄的考核方式是不對的。但是,作為一個官員,如果他心裡不是成天裝著用GDP換官帽的想法,他還會有這樣的GDP衝動嗎?為官一任造福一方,既是黨中央、國務院的要求,更是群眾的期盼。作為官員如果心中想著的是用GDP的發展造福百姓的話,在項目的審批上,在經濟的發展上,就會從利於百姓的角度出發,生態的GDP,可持續的GDP一樣可以造福百姓和國家。
  官員的落馬源於違法,源於貪污,源於腐化,源於錯誤的政績觀,別自己出了事情還要找個理由,這樣的理由不冠冕更不堂皇。正如一個小偷,讓他犯錯的是他自己,而他卻說“人民幣真害人”。害人的不是錢,而是犯罪的心。
  (江蘇 郭元鵬)  (原標題:GDP本身並沒有“教唆罪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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