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社鄭州1月16日電(記者 李鵬)春節臨近日,討薪進行時。如同定期上演的“大劇”,爬高、靜坐等追討拖欠工資的新聞再次屢屢見諸報端。討薪不止,在深深刺痛著公眾神經的同時,一個回歸本源的問題是,為什麼被欠薪的總是打工農民?
      自2003年全國啟動清欠農民工工資活動以來,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治理已度過了10餘個年頭。10多年來,國家對拖欠打工農民工資的打擊力度不可謂不大。從法院的討薪綠色通道、人社部門的勞動監察,再到將不講誠信的“無賴企業”、“黑心老闆”清除出市場、欠薪入刑,制度在完善,惡劣行為卻始終難以禁絕。
      透視近年打工農民討薪的極端案例,或許可窺端倪。背井離鄉、入城打工的農民,為了討要區區數千、萬餘的合法血汗錢,不僅要忍受企業和部門“臉難看”、“事難辦”的辛苦,甚至還要冒著違法被抓的風險。討薪之難,正如近日河南鄭州一起討薪事件中的農民工所言,“感覺自己像個皮球被踢來踢去”。在討薪中,打工農民感覺到的是屈辱,是被忽視。
      依靠勞動取得合法收入是公民的基本權益,但當一個群體的尊嚴不受重視時,其基本權益維護也只能是水中撈月。不可否認,打工農民規模龐大且分散,從事的職業也千差萬別,對其利益的維護有著各種各樣的困難。然而,是否真的無法根治值得探討。以治理建築行業的欠薪為例,如果將打擊欠薪的事後舉措轉變為加強事前監管的日常措施,嚴格落實項目用工合同和工資支付進度的備案制度,不備案就停工,又何至於每到年底突擊清欠?
      對待弱勢群體的態度衡量著一個社會進步的程度。目前,我國約有2億多的進城打工農民。長期以來,他們被貼上尷尬的“農民工”身份標簽,在為城市建設、社會發展做出巨大貢獻的同時,被歧視、被輕視的現象也由來已久,欠薪,或許只是這一龐大群體在社會轉型中遭遇種種不公的一個縮影。
      根治拖欠打工農民的薪水,更要還打工農民一個公平合理的社會身份和地位,堅決保障其勞動收入權益。在逐步提高群體地位的同時,將打工農民納入與城市工人同等的勞動保障體系之下,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。唯有如此,社會公平才能得以彰顯,欠薪不止歷史才能壽終正寢。  (原標題:新華時評:“討薪之痛”關乎的不僅是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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